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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审判独立与社会舆论在各自发挥独特功能的同时,也产生了具体权利行使中的现实冲突。如何化解舆论监督和独立审判二者之间的冲突,是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中迫在眉睫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应当从司法公正这个审判活动的终极价值追求出发,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多措并举,不仅要从法治理念的高度去把握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还要从具体的审判工作入手,在保障审判程序更加公开公正的同时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使独立审判进一步系统化、完善化。同时需要坚持辩证思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作用。在审判独立与社会舆论二者之间构建起良性互动的机制,真正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基于舆论环境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要想二者相辅相成、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就要在两者的辩证关系中寻找到契合点。本文以舆论监督、独立审判以及二者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重点在于探寻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同时揭示二者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的冲突及其成因,进而提出二者和谐发展的建议,希望更好得去发挥舆论监督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的正向价值。本文的整体结构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舆论监督的涵义与特性,主要包括舆论监督的内涵、特征及其相关理论依据;二、独立审判的内涵与意义,具体包括独立审判的内涵、我国独立审判的现状以及独立审判的重要意义;三、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的现实冲突及成因分析,通过对两者关系冲突点的介绍,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结合“聊城于欢案”进一步进行分析,进而找到产生冲突的原因;四、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和谐发展的建议,以两者具有内在协调机理为出发点,分析二者分别对本身的具体定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以双方各自的立场为出发点对构建双方的和谐发展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