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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和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纵观我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历程,根据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可知:我国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我国就非常有必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理论和实务操作上均可行的企业环境会计。农业部2006年11月13日颁布的《乡镇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强调,“鼓励乡镇企业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可见,加强环境治理将是乡镇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符合科学发展观发展规律的。因此将企业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实务运用于乡镇企业的意义十分重大。
企业环境会计的产生是对传统会计的一次大发展,具体体现在:(1)企业环境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环境会计信息,较高目标是为提高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2)企业环境会计对会计基本假设赋予了新的含义。(3)环境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外部影响内部化、强制性等三个基本原则。(4)企业环境会计要素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支出和环境收益。(5)企业环境会计账户体系的设置及环境会计业务的处理。(6)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的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环境留存收益的形成情况及环境事项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