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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以计算机及其信息网络为平台、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信息化浪潮导致了日益增多的电子犯罪及纠纷,也产生了一种有别于传统证据的新的证据形态——电子证据,这些都对诉讼中应用电子证据的活动提出了强烈的挑战。本文即从程序法律的核心内容——证据问题出发,对电子证据及其法庭应用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以期达到对电子证据本质的深刻认识及对电子证据的法庭应用实践有所指导,同时对计算机法庭科学在中国的研究有所推动。 全文共分七个部份,下面仅对文章的主要内容作简要的阐述: 引言——本文的写作背景。首先,介绍了电子证据的产生背景及对诉讼中的证据应用活动提出的新问题。第二,介绍了作者创作本文的初始动因,即国内关于电子证据存在诸多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无助于人们对电子证据的清晰认识,对立法及司法实践更是一种误导。第三,介绍了作者研究的切入点,即以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及技术分析与法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四,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视角(即广义的法庭应用),以及以此为研究视角的意义,即提高司法人员对电子证据的实际应用水平、推动计算机法庭科学在中国的应用研究以及促进该学科的独立发展。 一、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通过对国内有关电子证据概念的几种代表性观点,如计算机证据说、数字证据说、数据电文说、网络证据说,的评述,进而理性地归纳出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介绍了电子证据的一些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特点。 二、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该部分通过对国内有关电子证据法律定位的不同观点进行评述,如视听资料说、书证书、物证说、独立证据说等,并基于前文对电子证据本质的认识,提出了“取消‘视听资料’而代之以‘电子证据’作为一个独立证据类型”的观点,并对此进行了论证。 三、电子证据的收集。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进行电子证据收集的特殊主体、电子证据在现场的分布规律、电子证据的一般收集原则以及规范步骤与方法。 四、电子证据的技术鉴定。该部分介绍了电子证据技术鉴定的具体检验对象、所涉工具及分析技术以及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电子证据的法庭出示。电子证据由于无法被人直接感知,因此其在法庭的出示问题也就成为研究必要。该部分即对电子证据的法庭出示范围、出示方式进行了研究,并对其具体应用一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进行了介绍。 六、电子证据的法庭认证。认证作为法庭审理的关键环节,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该部份首先研究了电子证据的证据属性(如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对于可采性与证明力的不同意义,然后基于“两步认证法”对电子证据可采性及证明力的认证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