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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是一个重要的语义范畴,西方的相关研究文献颇多,它们的研究多从语言类型学、作格理论和及物理论等角度入手。本文借鉴了类型学对致使表达的分类,对汉语和韩国语的致使表达从形式到意义作了一些考察,介绍了汉语和韩国语的致使表达方式,在前人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基础下,进行了汉语和韩国语致使表达方式及其语义的比较和对比。 韩国语典型的致使表达形式是形态致使和句法致使。前者是在形容词、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的语干后加‘i-,hi-,li-,ki-,u-,ku-,cu-’中的一个充当致使后缀(即“短型致使short term causative”);后者是语干后加“-keha-”。 本文由六章构成。第二章介绍前人在众多语言的类型学考察基础上对致使表达形式所作的分类及与该形式对应的语义差异。第三、四章分别介绍了汉语和韩国语致使表达的方式。第五章对两者的异同做了比较,指出了形式上的综合度和语义上直接/间接、自控度、规约性等方面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