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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7年的次贷危机,在人们最初的漠视中演变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并将世界经济带入了全面衰退的境地。这次危机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华尔街的范围,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着深刻的影响,让几乎所有的人都感受到贸易和金融全球化的挑战。本文以美国《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为基础,论述金融危机的应对措施,并以财政法学的角度分析中国未来的制度建设与完善。首先,论述《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的产生背景,即2007年的次贷危机,金融市场动荡进一步恶化,美国政府作出决策紧急救助金融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即TARP(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10月3日,在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美国总统小布什如愿地签署了经国会参众两院表决通过的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 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of 2008)。其次,叙述该法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紧急资产救助计划、纳税人利益保护、资产应用监督措施和有关暂停金融资产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的规定等。然后,是对《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的主要特点的总结和对该法的评价,评价从两个方面进行,包括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最后一部分,也是本文最重要的一部分,即该法给予我们的启示,这一部分主要从对《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的财税相关政策的研究入手,阐述财政手段的完善,包括财政预算、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责任四个方面,并以此探讨中国现代财政体系的缺点和不足,作出有益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