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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在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自主保护和中介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一体化过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没有打破和衔接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其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能和程序分割、企业之间自主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和资源分割,更没有将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自主保护和中介服务有机统一而提出有力度、可执行、体系化的解决方案。要提高京津冀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必须改变这种分散保护的状态。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通过五个章节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的内容是绪论,绪论主要涉及研究问题的提出、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为论文开篇做好铺垫;第二部分是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概述,对知识产权一体化的概念、保护的两个维度、前提和基础以及一体化的三种模式展开介绍,以便对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有个大致了解;第三部分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实践的内容,通过对国内外典型知识产权一体化区域的实践经验探讨,为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提供一定借鉴;第四部分对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剖析,地域、部门、程序、信息、服务分割严重影响了京津冀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进程;第五部分针对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审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辅助、自主保护为基础、中介服务为支撑”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建议,进而推动京津冀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