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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大地震给灾区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经济社会复苏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基于地震灾区特殊而重要的生态功能地位,灾后国家大力提倡生态发展型重建,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兼容,要将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贯穿于灾后重建以及实现灾区发展振兴的全过程。土地是灾后重建和发展的一切物质性活动的承载体,而土地生态利用则是实现灾后生态重建和生态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地震灾区在借助国家给予的特殊政策建设美好家园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土地资源的安全工作,尤其是土地生态利用对耕地粮食安全、社会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作用,以实现灾后科学重建和跨越式发展。本文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研究方法,从土地生态理论的角度出发,以四川省青川县为研究区,按照灾后生态重建和生态发展面临的轻重缓急任务,将生态利用的土地分为灾损土地和非灾损土地两个大类。灾损土地主要是指在地震期间和震后遭到损毁且需要治理修复的土地,包括地震地质作用破坏的土地,地震次生灾害破坏的土地,后期营力征占用破坏的土地和其他自然灾害破坏的土地。而非灾损土地则主要是指未受到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破坏,适宜发展生态产业和延伸生态环境构筑空间涉及到的土地。灾损土地生态利用主要体现在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之中,非灾损土地生态利用主要体现在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为代表的三位一体的生态建设之中。本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了青川县震后至今土地生态利用的现状、成效和问题,凸显了土地生态利用对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揭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最后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提升青川县土地生态利用水平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