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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是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要的理论之一,其对人性弱点的普遍关注使其成为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理论体系,然而囿于其价值取向存在的冲突之争,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但是其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却得到普遍的研究和适用。我国亦存在期待可能理论的存在和发展的土壤,无论从法律文化传统还是司法实践均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精髓有所体现。本文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研究,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和普通法系国家关于期待可能性的立法及其司法规制,进而通过对我国引入期待可能性进行分析,尝试构建适合我国目前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系。在本文的引言部分,对研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背景、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做了简要的阐述。本文的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是本文的导论,主要阐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渊源,含义及其价值内涵。分析了期待可能性的源起和发展、含义的争议观点以及其价值内涵的分析,为本文的下一步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起为本文的本论。本章重点考察了期待可能性在大陆法系及其法系国家的立法规制和司法实践的现状,重点对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的期待可能性的立法和司法发展现状及英美法系国家的相似制度规制进行考察分析,通过对不同法系国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考察,以此来论证期待可能性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状况,从宏观层面来探讨期待可能性的发展脉络和适用现状,为后文探讨我国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引入的分析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第三章是对大陆法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微观考察和分析。重点对期待可能性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研讨。通过对期待可能性在刑法体系中的位、期待可能性的判准、期待可能性的适围的多种学术主张的梳理和分析,提出本文的立场,进一步厘清期待可能性的争议问题,从而为后文系统论述我国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奠定基础。第四章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将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尝试从立法、司法的角度全面构建我国的期待可能性的体系。首先,对我国引入期待可能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论证和分析,得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没有障碍;其次,对于期待可能性引入后在刑法中的体系地位予以理论上的阐释和分析,得出在目前我国刑事立法现状下,采取妥协迂回的方式引入和界定期待可能性是比较务实的方式,即把期待可能性与情节对接,进而通过不断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完成期待可能性的法定化;最后本章就期待可能性在我国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完善提出笔者的建议。结论部分,对全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