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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铁路法的相关规定,对现有的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及其问题做出基本的阐述,并对我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额,以及运输中的强制保险制度加以论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第一章,阐述和研究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法律概念,对文中定义包含的法律要素进行分析定位。第二章,研究我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性质,对其中法律责任处理所适用的归责原则和责任竞合等问题加以探讨,从而明确了责任主体、举证责任分担等内容。第三章,根据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讨论铁路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同时分析探讨了我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限额赔偿制度的优劣。并将我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现有法律制度及国外相关立法的制度加以对比阐述。第四章,研究了我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中强制保险制度,对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加以探讨,分析其存在的价值。以期满足对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救济手段的全面把握。第五章,基于前述阐述分析和讨论,总结我国法律上对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提出法律完善的建议。本文侧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将问题具象化和系统化。重点对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各相关主要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