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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教师专业发展开始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重要主题。为适应这一改革主题的挑战,我国教育理论界自九十年代对其展开了较为集中的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通过政策导向和具体行政措施等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这一切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无疑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专业发展是教师基于自身的发展意识和发展努力,在外部条件的支持下自主发展的持续性过程,它有赖于国家、学校、教师和社会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协作。而在当前,无论是政策规定还是理论研究却对于其中的核心问题——各主体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责任划分——并未引起普遍性关注。论文试图通过对教师专业发展中学校责任问题的研究,来明晰政府和学校在教师发展中的责任区分,以丰富我国的教师教育理论并为教师管理规定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论文把学校责任界定为应为责任、实为责任和能为责任三个方面,因而思考学校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责任问题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践调查两个方面。论文首先厘清了学校责任的基本问题,包括学校责任的概念、学校责任的由来、确定学校责任的依据、学校责任的基本范畴等。在此基础上编制相应的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通过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调查,去审视当前的学校责任设定的合理性和学校承担责任的有效性等问题。最后,提出促进学校责任实现的初步建议。论文通过研究发现:教师在专业发展中较为关注外部支持因素,凸现了学校责任的重要性;学校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承担方式有待于提高;学校责任的承担有赖于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力度的增强。由此,政府应通过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扩大学校自主权等方式加大自身责任承担力度,为学校责任的承担提供基础;学校应改革管理方式,通过对教师发展的引领、加强专业团队建设、保障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促进教师发展性文化的形成等措施促进学校责任的有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