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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是一个政治学术语,强调作为治国理政主体的政府和社会组织通力合作,在一个既定范围内运用强制性但更多是协商性的手段,依照法律或契约,分享公共权威,进行协调和互动,处理社会问题和公共事务,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治理理论这一西方治国理政的谋略和方针,经中国化之后,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路径。警务战略是在公安领域的系统性谋略和指导方针,当前,我国公安改革的过程就是警务工作在主体、方式、过程、结果等方面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的过程。警务工作属于国家治理范畴,警务战略的制定必然受治理理论的指引,基于治理理论的特性,警务模式将进一步演进,警务理念进一步转变,警务战略将以社区为战略平台,开展警务社区化,促成我国警务工作协同共治,建成服务型社区警务体系和警务社会化协同共治能力。本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治理理念,阐述治理的基本要素及其中国化。治理理论源于古代,兴于西方,在古今中外含义有所不同,核心是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社会政治活动。合法、适当、责任、协作、效能是治理要求。治理是对管理的升华和发展,在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在主体、方式、过程、内容、结果等方面,二者存在较大差异。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学界在政治领域对西方现代治理理念的中国化,创新治理体制,将该理念落实到社区,在社区检验其可行性。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理论中国化的首要成果。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治理的实践意义进行系统性探讨。治理促使政府角色和功能的转变,使国家与社会间从二者一体到逐步分离,逐渐步入分工与合作、监督与制衡并存,形成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治理能够培育和促进公民社会的良性发展,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建成服务型政府;践行有限政府,提倡平等与合作,参与和协商;促使政府由“划桨”变为“掌舵”;依法治理社会公共事务。第三部分系统阐述警务战略,并论述国家治理理论与警务战略之间的关系。社区是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我国警务战略应以协同治理、多元警务、社会参与、大数据警务为目标,开展社区警务。警察角色和职能的转变是警务战略转变的依据,必须强调警察执法为民的服务型警察角色。警务工作是治国理政这一活动的的一部分,是对社会治安的管理活动,国家治理理念对警务战略改革提供有益启示。第四部分是用治理理念对我国警务战略的审视,并探讨当前我国警务战略现状和问题。警察的发展历史伴随警察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四次警务改革促成了现代警察警务现代化和专业化,其缺陷也不容忽视,警务战略有违治理理念。反应式警务带来的警民分离状态使警务效果不理想;我国警察采取的精细化专业分工带来社会治安维护的漏洞;被动式警务与预防为主的理念之间存在矛盾;强调警务的领导、监督而不是社会公众的参与;当前我国的立体化社会治安协同防控体系尚不健全,有待完善。第五部分主要提出治理现代化视野下警务战略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警务战略体系建设,用治理理论指导我国警务战略,建成服务型社区警务治理体系和警务社会化协同共治能力。系统论述当前我国警务战略要实行的社区警务理论来源、机制设置、运行原则、工作要点,以及不断发展进步。在社区警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警务社会化,阐述警务社会化的战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