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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儒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衡量士人的人格标准和做人处世的道德原则。儒家思想的根本特征是以道德为最高价值取向,“气节”作为一个伦理范畴,在不同的时代被人们赋予不同的道德内涵。“节”本源为竹节,据《说文解字·竹部》:“节,竹约也。”“节”在先秦时代就蕴涵了“志节、气节、节操”的意念,孟子的“浩然之气”奠定了儒家气节观的基础,也标志着先秦儒家气节观念的成熟。一般对维护个人人格尊严而言,“气节”的主体是个人,对维护主体维护民族尊严和利益而言,气节的主体是民族、国家。古人对“气节”的理解通常不是建立在纯逻辑的推论上,而是诉诸于他们生活中的经验或对自然世界的观察和理解。按孟子善养“浩然之气”的说法,“气”又有根本原则的意思,是人们经验世界中各种气的最高抽象物。实际上,孟子的“浩然之气”是经过长期道德修养之后达到的一种崇高精神境界。儒家认为一个人终其一生,其行为实际上就是对生和死、贫和富、义和利、公与私这几个问题的不断回应,对“气节”的考验,也总是围绕这几个关系而展开。唐宋时期忠节观建设是整个构建忠节观的开始,经过帝王的不断提倡、思想家的理论论证,以及士人的身体力行,最终在理学形成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忠节观的重构,从此,“忠节”涵盖了“气节”。这样北宋以后,法家的“忠臣”概念被纳入了儒家的“气节”范畴。本文对“气节”的起源、发展、衍变系统分析,梳理出儒家气节观发展嬗变的脉络,剖析了原始儒家气节观的人格要求,以及后世对这一伦理范畴的发展和实践。本文第一章对气节产生的背景、气节的内涵、气节的象征、进行阐述;第二章着重论述了孔孟原始儒家的气节观、气节的经与权、保持气节的内在动因和外在表现、气节与其他道德范畴的关系;第三章试分析了气节从两汉至元明清时期的发展衍变;第四章着重讨论了气节的价值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