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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号街车》(A Streetcar Named Desire)是美国当代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1911-1983)于20世纪40年代创作的戏剧。该剧在百老汇演出了约八百五十场,成为迄今为止唯一获得美国戏剧三大奖项的作品,备受学术界的关注。
对该剧本的评论也是莫衷一是:50年代之前主要是集中在结构和技巧上,如探讨表现主义在其作品中的运用,而在历史、文化的层面许多评论家将主人公布兰奇和斯坦利的冲突阐释为南方传统文化和北方新兴工业的对立。随着20世纪60年代的后现代思潮的涌现,文化批评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建构,对性别意识进行再思,要求在认识社会性别时取消男女两极,承认性别具有交互及越界的可能。本文试图以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理论为指导,通过细致的文本分析,对《欲望号街车》进行性别批评解读,以揭示威廉斯笔下人物社会性别的不稳定性和模糊性和其对自身性别身份的探索,并探讨消解性别界限的可能性。
首先,笔者通过分析《欲望号街车》中主人公布兰奇和斯坦利的两性对立,指出社会规范要求人恪守于自己的生理性别,并表现出相应的男性气质或女性气质。性别学家朱迪斯·巴特勒指出,在异性恋的社会中,一个人的生理性别被假定为决定着他(她)的社会性别,而这种社会性别又被假定为决定着他(她)的性欲倾向。因此,布兰奇和斯坦利的生理性别决定了他们社会性别,也决定了他们的性欲倾向为异性恋。巴特勒的表演理论指出斯坦利和布兰奇通过持续性的表演来建构其性别和性欲倾向的自然化和本质化。
其次,笔者通过进一步分析《欲望号街车》中的斯坦利和斯特拉的异性恋婚姻,指出作为性别文化主流的异性恋文化的强制性的婚姻远非完美。斯特拉为了维持婚姻的完整和婚姻的产物孩子的幸福,不得以做出了妥协,这也是异性恋婚姻中的消极面。社会对两性有着规范和界定,不符合其规范的人会被剥夺缔结异性恋婚姻的权利。
最后,笔者通过分析剧本中人物的性别角色,提出颠覆生理性别的强迫性的可能性。巴特勒指出,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都是制度化的的异性恋所确立的,是话语建构的产物。本文通过分析《欲望号街车》的戏仿剧作《美梦难圆》,指出性别身份并非某种固定的身份,而是一种不断变换的表演,进而探讨消解性别这一概念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