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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经历了三次发展高潮,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地区性贸易安排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了加速实施《框架协议》,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及东盟六国对近600种商品进行减税,到2006年实现零关税,并且中泰两国不迟于2003年10月1日对果蔬实行零关税。随着“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广东进口东盟农产品快速增加,但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增速缓慢,部分农产品对东盟的出口甚至呈现下滑的趋势,由此导致广东与东盟农产品项下的贸易逆差迅速扩大。鉴于当前广东农产品面临东盟的巨大冲击,及其在我国同东盟农产品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对其进行深入具体的实证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贸易强度、总量特征和比较优势三个角度对广东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运用贸易强度指数分析广东同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强度,发现最近几年广东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往来比预期更加频繁,贸易额也逐步增加,广东对东盟市场的开发程度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总量特征分析,发现广东进口东盟农产品金额大幅度增长,向东盟出口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滑的不利局面,贸易逆差迅速扩大。用对称性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比较广东与东盟农产品优势,发现广东RCAS值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前广东农产品出口从整体上已经丧失了比较优势,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四国在农业生产上具有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其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为了分析广东和东盟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程度,用贸易相似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对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进行分析。发现在世界市场上,广东同东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从时间序列来看,最近几年竞争程度有所减弱。其中同泰国之间竞争最为激烈,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趋于上升,而同其他东盟国家的竞争较弱且不断下降。从商品种类来看,水海产品、肉及水海产品制品的竞争程度最高,而活动物、活植物、谷物、可可及可可制品和动植物油脂竞争较弱,是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中最具有互补性的产品类别。由于地缘、传统的贸易联系以及某些历史文化上的联系,广东及东盟国家在农产品出口市场上也具有较强的相似性。
尽管广东与东盟农产品竞争激烈,但由于资源禀赋的不同,产品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双边农产品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互补性。运用贸易互补指数分析,发现广东出口与东盟进口的贸易互补性在不断减弱,广东在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中面临着出口的压力;而广东进口与东盟国家出口的互补性在不断增强,广东在进口方面对东盟显现出较大的依赖关系。可见,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当前这种互补是以单方向为主。
通过分析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结构特征,发现广东同东盟在农产品贸易上由以前的产业内贸易为主转变为以产业间为主,随着时间的发展,产业内贸易指数有不断下降的趋势,表明双边贸易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程度加强。从农产品商品类别来看,广东同东盟大多数国家之间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尤其是在动植物油脂贸易中最为明显。从农产品种类来看,仅在少数种类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较大,如广东同泰国之间在蔬菜、水果蔬菜制品、谷物制品上存在产业内贸易。因此,广东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为主。
为了分析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流量和贸易潜力,本文通过构建农产品贸易引力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广东对东盟农产品出口流量主要是受东盟国家的GDP、人均GDP、两者之间的距离以及区域贸易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区域贸易制度安排发挥着首要作用;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过程中,同东盟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安排协定尚未完全发挥作用,广东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视程度不够,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广东同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流量不均衡,只同少数国家出现“过度贸易”,同大多数东盟贸易国家呈现“贸易不足”,广东农产品对东盟出口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增长空间。
鉴于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本文最后提出促进广东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贸易互补性;提高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流通领域建设,统一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建立广东与东盟的农业交流与合作机制;培育农产品龙头生产企业,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提高品牌意识,加强农产品营销;完善相关保护机制,扩大广东与东盟的双向农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