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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者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课征的税,属于财产税。遗产税具有调解社会分配不公、抑制社会浪费、平衡纳税人心理、引导公益捐赠、补征逃漏税款、增加财政收入等功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少数人私有财产大规模聚集,形成了一个高收入阶层。随之而来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两极分化等社会问题己经严重制约着“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成为影响中国小康进程的十大焦点问题之一。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环境也初步具备:《宪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确认,遗产继承的合法性,遗产的确认、分割、征管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都做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相关征管配套制度仍是开征遗产税的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完善。关于中国遗产税税制模式与立法体例的选择,通过分析、比较国外遗产税、赠与税税制模式,在税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基于国情原则,建议在我国应建立总遗产税税制模式以及赠与税、遗产税合并征收,两税统一立法的体例,并将死亡预谋年限确定为5年,规范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主体、课税客体、税率、扣除项目和抵免项目等内容。在我国,遗产税的研究也只是刚刚开始,从理论到实践,都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遗产税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遗产税的开征势在必行。遗产税必将发挥其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