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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是政府和社会2007年提出的、为保障因病、教育、住房等刚性支出巨大导致贫困的家庭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新型救助制度。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是对传统收入型贫困救助制度的补充,既能有效保障实际贫困、满足不够传统救助准入条件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各方面稳定发展的同时,又为能快速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了可能,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本文以山西省万荣县为例,通过对万荣县传统的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新型的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近年来的救助机制、人数、资金投入及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进行调查,对大量数据资料用比较的方法,分析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运行状况,发现存在支出型贫困救助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不健全、立法滞后、救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救助资金投入量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限制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运行,还会严重影响社会救助的效果。 针对万荣县现阶段支出型贫困救助运行情况,本文主要借鉴我国第一个开始实行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的上海市实践经验,强调“因地制宜”。结合万荣县支出型贫困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来完善制度的有效运行。主要措施包括:在救助政策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并制定地方性实施方案;在救助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和健全救助复审与监督机制;在救助队伍方面,不仅要提升救助队伍整体水平,还要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救助人才;在救助资金方面,在增加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还要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发挥其在社会扶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