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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旅游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已成为西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成功带动了区内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8月,西藏地区各类旅游企业达到2809家,全行业固定资产接近200多亿元(1),其中多数旅游企业分布在拉萨市,以小微企业居多,在西藏旅游业中,中型和小微型旅游企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促进区内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作为拉萨税收的主要来源,形成了拉萨市独特的产业结构,在全市产业体系中,净土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民族手工业集中了全市99.2%的小微企业(2),开创了小微旅游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同时面对十三五时期西藏地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目前仍然存在小微旅游企业扶持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小微旅游企业融资困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政府对小微旅游企业监管力度不够,区内小微旅游企业人才供给瓶颈制约,小微旅游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方面投入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拉萨市小微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论文以拉萨市小微旅游企业发展现状为研究出发点,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政府管理理论等基础理论,从政府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小微旅游企业发展现状、政府对小微旅游企业技术创新扶持现状、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对小微旅游企业发展扶持取得成绩以及政府对小微旅游企业发展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入分析政府扶持拉萨市小微旅游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拉萨市小微旅游企业发展提供对策建议,具体建议: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地,并从加大政府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力度,通过制定专门针对小微旅游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小微旅游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政府要引导小微旅游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政府政策、资金的支持,鼓励小微旅游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小微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增强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主要是政府通过加强拉萨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小微旅游企业发展中能耗成本最优惠,原料及产品运输成本低,运输时间短;四是通过整合旅游产业优势资源,促进拉萨市旅游小微企业发展形成规模化;五是加强对小微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旅游小微企业实现进一步转型升级发展。六是引导小微旅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要引导小微旅游企业从生态环境保护、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以及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等社会责任,提升小微旅游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