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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河南省为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决定从1998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这项活动在调动全省各县级以上中学生投身体育锻炼、丰富校园文化、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对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国家“奥运”战略发现和培养了大批体育后备人才。作为“晨光”体育活动主要项目之一的“三人制”篮球项目,一直深受广大中学生的喜爱和全省各地市的关注。但是随着“晨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制约和影响着“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对河南省教育厅学生体育总会的业务领导、专家和各地、市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业务领导、学者的访谈,分析“晨光”体育活动发展现状及探讨“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生存环境、发展方向;确定了影响“晨光”体育活动的因素,通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并结合理论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开展,提高了学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信誉;满足了普通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欲望,深受学生的喜爱,丰富了中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推动了中学校园体育文化建设。2.“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开展,提高了学生学习篮球的兴趣与积极性;加快了体育课程改革进程,改变了中学篮球教学与训练现状,提高了中学的篮球教学与训练的水平,为河南省篮球运动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丰富了河南省篮球后备人才资源,拓宽了中学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渠道。3.“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经过十年的开展,已经成为中学生喜欢参与的课余活动,在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同时,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进程,对激发中学生参与篮球运动兴趣,培养终身体育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4.在“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家长的“应试教育”思想,影响了中学生参与“晨光”体育篮球项目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晨光”体育活动经费短缺和来源单一、参赛资格、竞赛规则、开展范围等竞赛管理方面的不足也制约着“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开展。根据河南省中学学校体育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1.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大力推进素质教育。2.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领导应重视“晨光”体育篮球项目活动的开展以及学校体育工作,加大“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的宣传力度。3.增加对“晨光”体育篮球项目活动经费的投入,不断挖掘自身的潜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4.加强对参赛队员资格的有效管理,完善与加强监督机制,把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有假必打,打而必严。5.每支参赛队伍的人数应增至7人。6.扩大河南省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篮球项目活动范围,应积极调动河南省广大农村学校参与到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