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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水平的逐渐提高,企业单纯地寻求自身盈利和创造经济财富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企业的需要了,全社会更加关注企业承担的除经济责任以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生态环境责任、社会福利责任等。在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的背景下,利用核能发电成为发展新能源的焦点。由于核电产业的行业特殊性和影响广泛性,决定了其需要承担比一般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再加上近年来或大或小的核泄漏事件以及2011年3月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使核电企业不得不向外界披露更多更全面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以平复公众的质疑,并为世界人民的安全做出承诺。文章对我国48家核电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核电行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改善核电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做出贡献。文章首先阐述了国内外关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理论基础,根据核电产业的特殊性,构建我国核电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除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生态责任、社会福利责任和产品服务责任以外,提出国际核安全责任;然后根据核电产业链结构将核电上市公司分为三类,并从各类中选取7家样本公司,根据之前构建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的分析指标,对21家上市公司2009-2011三年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最后根据该产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指出其存在的局限性和提出相应建议。文章研究表明:我国核电上市公司从2009到2011年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上,特别是在人力资源责任、生态责任和国际核安全责任部分有待重点关注。同时,需要根据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价值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