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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与机动车有关的话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虚假机动车号牌存在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由于法律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和法律执行的不力,这类案件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假机动车号牌的现状令人担忧。本文的第一、第二部分深入分析了虚假机动车号牌的现状、产生原因和社会危害。
为了打击假军车号牌,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军车号牌的规定作出了重要修改。这个修改为遏制军车号牌犯罪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同时也为全面打击军车号牌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虽然现在军车号牌可以得到较好的保护,但数量最多的民用机动车号牌在刑法中的规制是空白的。虚假机动车号牌的存在是不利于社会的,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本文第三部分通过对现有裁判和法律条文的分析,明确机动车号牌的规制在现有规定中存在问题,并分析认为号牌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法定标志,它不属于刑法上的国家机关证件。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虚假机动车号牌的规制存在不足。为建立对机动车号牌保护的刑法体系。为此,本文在第四部分提出法律修改的建议,以供立法时参考。
最后,即本文第五部分,阐述了如何认定虚假机动车号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