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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起源于美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最终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体系。美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最初目的是禁止警察的非法搜查和扣押行为,而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我国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就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终于在2012年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这一准则。相比较之前的法律法规,非法证据排除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本文一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前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背景,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研究意义和进一步的工作设想。第二章,非法证据排除的内涵。主要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渊源、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含义以及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内涵。明确了不同国家(美国与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不同,所以各国之间可以借鉴但切勿照抄照搬。第三章,非法证据排除的分类。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分为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和“毒树之果”的排除。在本章中,分别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的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介绍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各国之间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互相借鉴和结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情况。我国也是对其他国家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了一定程度的借鉴,最终确立的前提是要符合我国的国情。第四章,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规定指导司法实践,所以立法才是根本。本章梳理了非法证据排除在我国立法上一步步确立的过程,以2010年《规定》为分界线,非法证据排除有了比较显著的发展,尤其是在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规定上面,但是也要看到其中不足的地方。第五章,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行及分析。这部分分别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三个方面对我国如何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这一章分别从三个机关的立法规定、排除主体以及排除程序等方面进行分析。第六章,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建议。本章提出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建议:内涵上要明确禁止刑讯逼供,重视法官的独立审判,确立录音录像规定,完善律师会面制度,还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等建议。第七章,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