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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的市场规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但由于市场发展阶段的快速更新以及应对垄断市场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经验的不足,导致了我国现阶段的反垄断法无法切实维护到每一个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理论深度到实践措施,都不断反映着我国在反垄断领域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缺失,这是与世界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趋势相背离的。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我国的反垄断法不仅应该在理论基础上转变思路,更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完善。诸如消费者私人执行制度、举证责任倒置、惩罚性赔偿等先进的经验也应该在实践之中加以重视和应用。在此背景下,我国加强并不断完善反垄断领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当今的消费者自身的个别问题,更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举措。本文分为五大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通过阐述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进行了整理分析,明确反垄断领域内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介绍反垄断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探究隐藏在反垄断法条文背后的价值追求。通过探析传统理论中的弱者保护思维以及效率优先原则的存在缘由及其局限性,使得学者更加注重在垄断领域内的消费者权益保障。第三部分,探究我国反垄断活动在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的现状与不足。通过深入分析立法规制、司法诉讼、执法程序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而发现我国反垄断法在现阶段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还有些许不足,进而为下一部分表述域外相关经验制度提供良好铺垫。第四部分,比较美国、德国、日本、台湾等域外相关反垄断实施的制度经验,取长补短,认真汲取值得借鉴的有益制度。在明确我国自身制度实施的不足基础上,重点学习域外的责任制度和举证制度,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实践方式。第五部分,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及其域外的相关制度,进而提出要形成以消费者权益保障为价值取向的反垄断立法、执法活动以及司法救济制度。全方面的维护消费者在反垄断领域内的合法权益,使得反垄断法的实施不再仅仅停留在“纸面之上”,更要转化为更为深层的制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