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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0年代《寂静的春天》出版以来,滴滴涕(DDT)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污染和危害受到广泛关注.为了消除DDT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于2004年5月17日生效.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履行国际公约,树立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中国最终完全淘汰DDT势在必行.该论文依托于中国杀虫剂淘汰战略研究项目现有的成果,在确定DDT生产和使用的基线情景基础上,根据不同淘汰时间设计了三种控制情景.通过分析和比较不同情景下的环境效益和增加费用,提出了中国DDT的淘汰方案.主要结论如下:与基线情景相比,三种控制情景下,中国DDT生产量累计分别减少了64000吨、50000吨和30000吨,三氯杀螨醇生产量累计分别减少了40000吨、30000吨和17000吨,DDT排放数量分别减少了10000吨、8300吨和7700吨,土壤中DDT残留浓度分别降低了0.019ppm、0.018ppm和0.017ppm.相应地,三种控制情景需要的总增加费用分别为31000万元、24000万元和16000万元;DDT单位淘汰成本分别为:4.84元/公斤、4.79元/公斤和5.33元/公斤.仅从成本效益来看,如果能够在五年内实现三氯杀螨醇替代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控制情景1以最低的DDT单位淘汰成本获得了最高的环境效益,但其总增加费用最高.控制情景3以最高的DDT单位淘汰成本获得最低的环境效益,因此最不具有成本有效性.控制情景2费用有效性与控制情景1相当,而且充分考虑了替代品/技术的推广所需要的时间,避免了申请第二个豁免期带来的不确定性.因此,十年内淘汰的控制情景2不仅不违背公约的要求,也比较符合中国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