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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是融合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综合性资源系统,是全世界人类共有的宝贵遗产和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风景名胜区资源不仅对发展我国旅游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提高公众的资源意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政府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管理体制混乱,职责不清,效率低下,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已经成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的障碍,或者说瓶颈。政府该如何定位自己在风景名胜区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参与,推动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是我们应该着力解决的时代课题。
作者以公共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结合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和所学习的公共管理学知识,运用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政府治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模式、现状及改革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地分析,并提出了具有一定独创性的观点和思路。
文章通过对我国政府治理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政府在治理风景名胜区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所做出的有利贡献,但是仍然存在制度性缺陷和观念性缺陷,例如政府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职能缺位、错位等,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体制不顺,这些缺陷严重制约了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发展。
作者通过理论回顾与分析,从公共管理角度和制度安排入手,借鉴国内外政府治理风景名胜区的经验,提出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治理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参与的设想,指出通过改革管理体制、改革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来完善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治理,惟望能对我国政府治理风景名胜区资源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