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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将密尔置于19世纪英国政治民主化改革的背景中考察。在早期,密尔作为改革者的目标是制度改革,认为制度改革是政治变革的主要方法;在其思想成熟期则逐渐转向将培养社会成员的公共道德作为中心目标。阐述了这种转变的原因、过程、以及道德培养与保持自由之间的关系。
第一章,探讨了密尔自由理论的时代背景与知识源泉。19世纪初期的英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大众要求获得选举权的民主呼声日益高涨。以詹姆斯·密尔为核心的哲学激进派阐述了一套完整的政治改革观点,他们要求废除土地贵族的政治统治地位,扩大选举权,实现议会政治和言论自由。这些政治观点被约翰·密尔继承,因此他的自由理论,最初是以反贵族的立场,强调制度变革。作为功利主义者边沁的盟友,詹姆斯·密尔以功利原则教育其子。当密尔在遭遇到“精神危机”之后,他逐渐意识到边沁式功利理论的不足:缺乏发展人的内在道德的理论。这使得他首次将培养人的内心道德作为人类幸福的目标之一。
第二章,从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密尔是如何将培养民众道德纳入自己的社会改革目标的。密尔在欧洲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逐渐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政治制度具有相对性,制度变革是有其前提条件的。他获得这一认识,在理论上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首先,密尔开始重视历史背景因素,领悟到:政治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受到历史阶段和时代条件的制约;其次,密尔突破了功利主义狭隘的、抽象的人性观,认识到个人行为具有社会性。因此,社会力量对政治运行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和影响。从而,密尔开始重视社会的文明程度、风俗习惯、以及社会中成员的道德水平对实现自由制度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判断自己所处时代的特征,密尔批判了商业社会导致人们过分注重物质利益的危险倾向;从而,他呼吁必须重视社会道德的培养。
第三章,分析了密尔关于国民性格的观点。密尔提出了“政治性格学”概念,即决定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性格类型之原因的理论。他明确宣称,国民性格是塑造社会状态的原因。因此,密尔首先论证了在研究方法上重视国民性格的必要性。但这并不表明密尔是赞成种族决定论观点的。恰恰相反,他反对19世纪人们过分强调种族重要性的观点。密尔论述了国民性格、文明程度与实现自由制度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任何社会要实行某种自由政体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人民是否有意愿、有能力、以及具备适应自由政体的性格特征。正是强调这些条件的制约作用,一方面,密尔认为:文明程度落后的社会不能实行自由制度,因为人们尚未形成适合自由制度长期存在的性格。另一方面,他也指出:同等文明程度的社会,由于国民性格不同,政治制度也存在差异。他对这一观点的强调是通过长期观察法国宪政历史得出的。他认为,正是由于法国人的国民性格中缺乏对自由的真正理解,也缺乏对自由社会的忠诚,所以自由在法国无法长期稳定存在。
第四章,重点探讨了密尔的个人自由原则,以及代议制政府观点与培养公共道德之间的关系。密尔对英法国民性格差异的研究,使得他开始思考一个根本性问题:如何才能长久维持一个自由社会?他归诸于两点:正确认识自由的含义,以及培养自由社会的凝聚力和社会成员对它的归属感。这两点恰对应了其后期两本代表性著作《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主题。密尔论述了何谓真正的自由,并将自由的价值与培养一种独立、勇敢、自治的性格联系在一起。而他的代议制政府理论,则是从制度的角度,设计如何培养社会成员对一个自由社会的凝聚力。密尔明确宣称:代议制度的永久存在有赖于培养关心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格。
第五章,从民族意识的角度,探讨密尔的自由观点。如何避免从民族狭隘利益出发,形成真正关心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这是密尔极为关注的。首先,他区分了两种爱国主义。他反对本能而盲目地热爱出生之地的那种爱国主义,提倡将爱国与热爱好政府统一起来。其次,密尔反对民族优越感。第三,密尔十分警惕英国人在国际事务中展现出来的反民主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