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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道主义和人权主义的发展,刑罚轻刑化成为刑罚发展的趋势,刑罚配置的理念也越来越注重仁善文化思想。刑法理论界有对刑罚配置合理性的研究,明确了刑罚罪行均衡原则、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有对经济犯罪刑事立法政策、刑事惩罚标准的研究,提出了经济犯罪刑罚配置的标准;有对财产犯罪中死刑限制的研究,限制了财产犯罪中死刑刑种的配置;有对贪污贿赂犯罪配刑问题的研究,严格了贪污贿赂罪的绝对死刑配置。纵观国内外刑罚研究成果,不少学者都提出了贪利型犯罪这个范畴,但是,只有少数学者对贪利型犯罪的概念进行了解读,极少有学者把贪利性犯罪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并对其刑罚配置进行整体比较研究的。贪利型犯罪在一国的刑罚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贪利型犯罪与刑罚配置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国刑罚体系的构建合理性。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更应该把握刑罚介入的范围以及深度。目前我国贪利型犯罪刑罚配置的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为:刑罚配置整体不均衡;配刑方式呈攀比态势;刑种配置严苛;法定刑幅度偏大等。针对上述问题与困惑,急需我国立法上有突破、在理论研究上要强化。通过借鉴域外主要国家贪利型犯罪刑罚配置的立法,完善我国贪利型犯罪的刑罚配置需要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摒弃自由刑重刑主义思想,重视财产刑在贪利型犯罪中的作用并增设资格刑内容,设置合理均衡的法定刑幅度标准和缩小法定刑幅度等。研究贪利型犯罪的刑罚配置主要是主要是立足于个罪,以个罪为基准,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从抽象中分析共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