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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律程序的基本理论出发,论述了宪政程序的基础理论,揭示了宪政程序的价值.根据对西方国家两种宪政程序模式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宪政程序的建设现状,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宪政程序价值的构想.文章重点论述了宪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和理论渊源,在理论深入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宪政程序具有的两方面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由于不同国家宪政程序价值取向的不同,体现在宪政程序建设上,相应的宪政程序制度的设计和选择也是不同的.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宪政程序构建模式是严格规则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文章分析这两种模式产生的原因以及各自的优缺点,然后指出:我国宪政程序模式选择应当及时审视和吸收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才能使我国的宪政程序建设真正迈向法治化、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