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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一项重要的金融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取消了长期以来美国金融领域内分业经营的限制性规定,开始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实行混业经营。至此,原先实施分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英国、日本都已加入了混业经营的行列,混业经营已成为大势所趋。 这种发展趋势也引起了一些人的误解,认为混业经营是“放之于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任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