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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目的是希望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律师培训体系以提高我国律师法学素养和法律职业能力,提升我国律师形象。
完善我国的律师培训体系,包括法学培训体系、律师职业培训体系、实习培训体系和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在完善的律师培训体系中,法学培训促使受训者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律师职业培训帮助受训者掌握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实习培训帮助实习律师逐渐具备独立处理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能力,能独立分析、解决法律纠纷;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促使律师保持及提升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
本文的研究方法采用了比较分析方法、学习理论、PEST模型、五力模型、马斯洛需求理论和培训系统模型。在对比国外先进的律师培训方式下,分析我国律师培训问题。培训本质上是一项学习过程。本文采用了操作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和期望理论,以及代理性学习方式和亲验性学习方式,来证实律师培训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这两种学习方式。在分析律师培训体系影响因素上,使用PEST分析模型分析律师行业外部非市场环境因素,借助波特五力模型分析律师行业市场环境因素,借助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律师个体需求影响因素。培训体系模型是为了帮助构建中国律师培训体系。
完善的律师培训体系有助于培训出更具有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职业能力的律师,提高我国律师整体水平和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我国法治进一步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