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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明代学田在性质、作用等方面的特点以及兴起的过程。学田起源于北宋乾兴元年,并在此后迅速发展。到了元代后期,南方地区很多学校的学田规模已经达到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这么大的规模实际是与当时的生员数量相配合的。但到明初,朱元璋大大缩减生员的数量,规定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相对应的,对学田也进行了改革。对此最权威的记载是《明太祖实录》中的“洪武十五年(1382)……命凡府州县学田租入官者,悉归于学,俾供祭祀及师生俸廪。仲质对曰:前代学田多寡不同,宜一其制。乃诏定为三等:府学一千石,州学八百石,县学六百石,应天府学一千六百石。各设吏一人,以司出纳。师生月给廪膳米一石,教官俸如旧”,这条史料的叙述颇为模糊,究竟是归还“学田”还是“学田租”,很难确定。有人根据这则史料认定明代学田起于明初。本文通过梳理史料,认为明代后来更出现了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学田完全被收归国有,师生俸廪从田赋中支出;一种认为留下了部分学田,后来才“去田而惟征米于有司”。两种说法对学田制废除的时间有争议,却都承认,明代建立一段时间后,学田最终消失,地方田赋存留取代了学田。随着教育的发展,生源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增广生、附学生的名目,但原先的廪膳生数量却维持不变。这些增广生、附学生得不到国家补贴,陷于贫困。为了周济大量贫困的增广生、附学生,明代中后期学田又再次兴起。此时的学田虽然沿用了前代的名称,内涵却已经发生变化,它面向的不是廪膳生,而是用于资助增广生、附学生中的贫困者和其他教育开支。它的受众大大减少,它的重要性也大大降低。换言之,宋元学田是儒学经费的主要来源,而明代学田只是廪饩的补充,与明代儒学学田更相似的反而是宋代的义田。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将宋元明学田进行数量上的比较。与此相关,本文首次梳理了江南地区各府州县学田的初置时间,从而勾勒明代中叶学田兴起的具体历史轨迹。其次,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考察明代学田的经营管理实态。明代学田发展的时期,正值明代中后期。在政治整体腐坏、社会日益失序的情况下,学田的管理也不能独善其身。以往的研究突出了学田管理制度的完善,但要“走向活的制度史”,就要将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行结合起来,那样才能看到更立体、更真实的明代社会。本文从学田的佃种、学租的保管以及学租的发放三个阶段分析学田的管理实态,以及每个阶段遇到了什么样的困境。学田在佃种方面的问题是,即使学校制作田籍、标明四至、勒石绘图,再怎么努力地保存证据,也不能阻止学田被侵占,甚至连田籍本身也会损坏丢失;对佃户行为的严格规范,以及繁复的手续原本是为了防止佃户欺侵,实际却让目不识丁的小农望而却步,最终方便了包商从中渔利,可以说是目的与效果的背反。学租保管面临的问题是,学校保管缺乏有效监管,有可能被学官贪污,以及学校与生员之间存在的人情瓜葛,容易导致学租的浪费,而且由于学校权力较小,不能有效催租,面对佃户拖欠无计可施;由官府管理则会被胥吏贪污、官府挪用。但两相对比,官府管理远比学校混乱,所以时人仍期望由学校管理学租。如果说学田的侵占、学租的侵吞在宋元时期也广泛存在,学租分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则是从明代才开始有的。明代的学田有很多用途,但主要用于资助贫生,这是多数学田设立的目的。然而要资助贫士,首先要确定哪些人是贫士,这对学校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增、附生员平时并不住校,学官对他们了解有限,有时候反而让钻营者占了便宜。这种种困难使得学田资助贫士的效果大打折扣。探讨学田经营管理面临的种种困难,并不是要否定学田的意义,而是要帮助我们全面认识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