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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必然是作为知识经济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每年产生很多科技成果,然而科技成果转化率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资金投入不足是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产业的最大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面对这样的特点,传统的融资渠道很难适应,而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由创业投资者、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有机组成的不同于传统融资方式的融资机制产生了。各国发展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一国投资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创业投资业是许多国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一条成功之路。我国创业投资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国家对创业投资发展应当提供的制度平台还存在不足,如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健全等,其中税法支持的不足是制约创业投资发展的因素之一。用税收这一宏观调控手段来扶持创业投资发展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因此,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创业投资业相关税法制度,完善我国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本文主体分为五个部分,首先从介绍创业投资的概念和特点着手,指出税法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应当扶持我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然后在比较与借鉴各国创业投资业相关税收立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创业投资业税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我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的相关税法建议。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创业投资的概念和特点,指出促进创业投资业发展对我国的意义。第二部分从经济学角度与税法角度阐述了对创业投资给予扶持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主要发达国家创业投资相关税法制度从立法形式、税收优惠形式、避免重复征税、税收优惠条件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与借鉴,为后文我国创业投资业相关税法的完善打下基础。第四部分首先简要介绍我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现状以及相关税法现状,然后分析与评价了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在前文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创业投资业相关税法制度的一些建议。首先,提出了我国创业投资业相关税收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其次,以创业投资机制所涉及的三方主体即投资者、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为基础,针对各方主体在创业投资机制中的不同作用和特点,为各方税收优惠的完善提供一些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