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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为家族信托,美国国税局(IRS)上给出的定义为:“是一种为了使血亲或其他亲属成为受益人的信托,其委托人可以是家庭成员(family member)或家族成员(member of the family group),是一种将财产传于后世的工具。”家族信托在西方国家已经历经百年发展,日趋成熟,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信托在我国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国内,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定义,家族信托“是一种有效的财富传承方式,是高净值人群首选的一种管理家族资产的载体”。2013年,平安信托推出产品“平安财富鸿承世家”,被誉为首例中国家族信托,开启了中国家族信托发展的新时期。虽然目前我国家族信托发展势头良好。但是长期以来信托业务在我国仅仅是一个金融行业的分支,并没有上升到家族财富管理、传承工具的高度,这种层次上的差异,使得我国家族信托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规范发展缓慢,这其中,对于我国家族信托监管不力的问题尤为突出,难以适应目前家族信托的发展态势,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立法上完善、建立相关规定。本文力争通过对家族信托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的介绍,使得家族信托的定义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对相关理论基础和家族信托各项功能的介绍,说明其在我国的存在价值和研究意义。通过对家族信托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探究,并结合具体案例,指出我国目前家族信托生存发展面临的最严重困境之一----监管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本文正文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对家族信托监管法律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做了介绍,并收集、整合、归纳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观点,最后总结了本文的创新点。正文第一部分:对家族信托的基础知识的介绍,包括家族信托的起源和历史演变、家族信托的概念界定和法律特征、家族信托的分类。第二部分:对家族信托的监管法律问题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探析,本部分主要分为受托人信义义务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国家干预理论三部分理论,试图通过对这三个理论的分析为家族信托监管问题找到理论支撑。第三部分:对包括英国、美国、日本在内的域外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家族信托发展、监管现状进行了探究,得出对我国的发展启示。第四部分:探究了对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现状以及有关监管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说明目前家族信托在我国产生发展所依附的法律土壤,以及对其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第五部分:根据我国家族信托的现实情况,提出了七点关于我国家族信托监管存在的监管主体不明确、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受托人信义义务不明确、信托监察人制度缺失、特殊情况下对受托人监管例外规定缺失、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及家族信托行业内监管机构缺失问题。第六部分:重点针对我国家族信托所面临的监管困境提出了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登记制度、明确受托人信义义务、完善家族信托监察人制度、增加管理偏移、挥霍条款相关法律规定、完善税收制度、完善行业内监管机构等措施,力求在将来能使家族信托在我国得到更好的发展。结语部分:总结了我国家族信托监管所面临的困境,并总结出这些困境并非难以解决。我国的相关部门需要针对监管家族信托业务,在立法中进行完善,从而保障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