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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体育舞蹈具有健身健体、丰富文化生活与提高艺术欣赏水平等多样的功能或价值。近年来,体育舞蹈在我国的发展十分而迅速,各级别的体育舞蹈赛事日益增多,培养大批高水平的裁判队伍已成为体育舞蹈项目发展当务之急的工作。体育舞蹈选手虽是竞赛场上的主力军、受关注的主要对象,但裁判员在竞赛场上的表现状况,他们的执裁能力也是关系到竞赛活动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关键因素。随着体育舞蹈项目普及率的不断增长,观众的欣赏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观众不止关注选手,也开始关注体育舞蹈裁判员的执裁能力及其行为举止与道德品质。体育舞蹈选手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场地布置越来越美,观摩人群越来越多,这些比赛环境的改变无形增加了裁判员执裁的动力与压力。裁判员要想准确评判选手表现,既要具备专业的评判知识,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这两点缺一不可。裁判员的人格是影响心理品质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人格又称个性,主要指每个人的行为倾向。它既能影响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力、乃至评判标准的把控,更能影响评判的公正性。关于此类研究在其他项目均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而体育舞蹈项目的研究成果不多见,专门针对体育舞蹈裁判员的理论研究成果则更是寥寥无几,其研究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的拓展。本文研究对象为我国优秀体育舞蹈裁判员的人格特征及其与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裁判等级、裁判经历等要素之间的相融关系。以注册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属下、有年度上岗资格证书的一级以上的体育舞蹈裁判员为调查对象。采用《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影响因素调查表》和《艾森克人格检测问卷简式量表》收录相关数据。运用文献资料法了解前人研究现状与成果,归结理论依据;引用专家访谈法收集专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见并检验问卷的信效度;选用Excel 2016最新版录入数据,所有数据在SPSS25.0系统下进行统计分析;并借鉴分类归纳、对比分析等逻辑分析法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的人格特征及其与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裁判等级、裁判经历等要素与相融关系进行研究。其研究结果如下:1.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的整体性格属于中性层次,他们工作情绪较为稳定,大部分人性格特征趋于外向。其中,男裁判比普通人群拥有更强的社会适应力;男裁判诚实、直率、外向与开朗的人格表现明显;面对裁判工作,他们存在一定的焦虑感,遇到刺激时情绪反应可能会更强。女性裁判员较普通人群对事物要求更加严苛,主动关心他人,对事物的挑剔心理倾向程度较高。2.年龄、性别、裁判级别、执裁年限、受教育程度与家庭环境都是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格特征的影响要素。裁判员等级及裁判学历的高低与裁判员的人格特征无差异性。在家庭环境中,女性裁判员对家庭的依赖与支持度要明显高于男性裁判。家庭经济状况与裁判员的等级无差异性。3.裁判员等级越高,情绪受外界影响的程度越低;我国优秀体育舞蹈裁判员所表现出的气质类型主要为胆汁质,具有性格外向、兴奋性高、精力旺盛、反应迅速等特点。建议:1.艾森克人格问卷对人格测评较准,简单易行。可以作为评定体育舞蹈裁判员的人格鉴定指标。建议赛事组织方与管理层,在选调的裁判员报道后,采用该问卷对每个裁判员人格特征进行测试。为及时诊断裁判员执裁心理,预防不良现象的发生提前做好准备。2.不同人格特征的裁判员都有成为国际级裁判员的可能。每个裁判员都应了解自己人格特征。各种人格特征也有长处与短板。弘扬优点,克服不足,是每一个裁判员急需应对的问题。3.人格特征与执裁能力,执裁的社会反响不呈相关的关系。正确认识裁判工作的意义,准确领会裁判规则,在自然情形下表现自身的个性特征是做好裁判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每个裁判员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净化我国体育舞蹈的竞赛环境,为推动中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4.每个裁判员无论归属何种人格特征,或多或少地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建议每个裁判员在赛前报道后,避免裁判员之间讨论参赛选手的情况,减少临场打分的心理干扰,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执裁能力与个性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