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新形势下,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的一项有效途径就是开展述责述廉。开展述责述廉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述责述廉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是解决过去主体责任缺失、克服过去对领导干部监督无力的制度性创新,是党内监督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自律机制,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监督的重要举措,同样也是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保障。述责述廉制度所具备的自主性、公开性和监督性这三个属性是述责述廉制度对实现党内监督目标的重要保证。但在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领导干部对述责述廉制度认识不到位、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够真实客观、述责述廉考评机制不甚科学、形式主义现象严重等问题,需要对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可行性对策,破除述责述廉制度运行困境,完善述责述廉制度,促使其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本文在考察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述责述廉制度运行的客观实践,结合制度名称的转变,对述责述廉制度继续进行进一步的理论概述,明确述责述廉制度的原则与基本要求,阐述完善述责述廉制度的意义,指出述责述廉制度对于党内监督方式的完善与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述责述廉制度具体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制度运行过程中在观念、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困境,综合考虑已有的研究成果,针对党性教育、流程重塑、提高内容针对性以及对结果的运用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以增强对述责述廉制度运行实践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