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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将电信规制理论和“SCP”范式相融合,建立一个“政府规制一市场结构一企业行为一经济绩效”(R-SCP)的理论框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及变迁。在这个理论框架中,规制与结构和行为都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内生变量,规制不仅影响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同样也受到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影响。
结果表明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变迁受到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共同影响,随着电信业市场结构的稳定和进一步放松规制,市场机制对电信业产业组织变迁的影响和作用将越来越强。但由于电信业的网络特性,政府规制有必要依然保持。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变迁的未来理想模式是,主要由市场机制调整电信业的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而电信规制的作用则主要是对市场机制进行完善,具体说就是保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并禁止电信企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因此,本文主要的政策建议是,应该越来越借助市场机制对电信业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的调整,政府规制需要改变目前的较多直接参与电信业产业组织调整的状况,转而关注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塑造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