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著作权体系的重要制度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面临了巨大的冲击。网络环境的发展使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保护的对象产生了变化。这些变化直接导致网络侵权行为发生频繁;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也在网络环境下陷入了发展的困境。这些问题困扰了司法实践工作,在著作权法的学术界也引发了强烈的争议,文章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为研究对象,对完善和充实合理我国现有的使用制度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解决著作权纠纷有现实和实践意义。论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英文fair use或fairdealing)的介绍。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无偿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主要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一般不采用该术语,而将该制度规定在“著作权的限制”一个类别之中。在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构建起来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大厦,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在规定了12种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第二部分是网络环境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冲击的相关问题。网络传播给著作权法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使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信息网络传播权使著作权人的权利扩展到了网络空间。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权利扩张不仅破坏了公众与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大大地激化了权利人与使用者的矛盾,从而使得本来就复杂的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遭受到了冲击:首先,使得著作权人权利不断扩张;其次技术保护措施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最后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模糊。数字时代的到来对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了平衡利益攸关方的相关利益,必须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修改与完善。第三部分主要探讨的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价值的争议的相关问题。网络环境下,数字化形态的作品使得复制和传播变得轻而易举,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强,非法使用和盗版严重影响到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因而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富有弹性的标准也由遭受到了指责。网络技术确实给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它并不是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掘墓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存在有其充分的的权利学、法哲学、经济学基础和实践基础,体现着公平与正义的法律精神。第四部分主要探讨的是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的相关问题。文章第四部分专门介绍了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判断标准。分析了其在网络环境下的不适应性。该部分重点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立法例做出了概括介绍,其中包含了《国际条约》,美国,德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并针对各个法系的立法特质提出了简要的评述。第五部分对我们国家现有立法进行研究,从《著作权法》和《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研究入手,指出我国目前著作权立法中关于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六部分论述了我国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建议。首先是立法完善的建议,包含了立法理念和模式,立法程序。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不仅仅在于法律制度的完善,更着眼于整个社会。所以文章着重探讨了合理使用制度主体的立法完善和制度体系的建立,这对于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意义更为重要。另外文章针对上文所说的标准问题,也展开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