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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是中国历史上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代儒学宗师。其思想“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儒家自孔孟以来的为学之道思想。特别是他融合儒、释、道三教,对儒家的成圣之道进行了时代性的改造和创新,用严密的逻辑体系建构起自己的独特教法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本文首先对朱熹“教法”的含义进行界定。“教法”指的是通过指导弟子进行工夫实践,去除物欲之偏、人欲之私,恢复天理本性,实现内在超越,成就圣贤人格。朱熹认为,儒家的圣贤是通过“复性”的途径实现的,是内在德性与外在知能相统一的完美人格。相对于佛老的空谈心性、摒弃人伦而自修,儒家的圣贤则是在伦理秩序下,通过日常的人伦日用实现内圣外王。“性即理也”,天理作为成圣的内在根据,决定了人性本善;但由于气禀的原因,使得天命之性不能够时时彰显,导致圣凡之别。人们可以通过“存天理,灭人欲”的修为过程,恢复纯粹至善的本性,实现内在超越,证显天理本性。出于对儒者可能流入佛老的忌讳,特别是对陆九渊只注重发明本心的教法,朱熹强调“复性”一定不能脱离人伦日用,从而建立了“道问学”与“尊德性”并重的教法体系。朱熹强调“读书明理”和“格物致知”的重要性,认为这是为学的“下手处”,是需要经过长久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明“居敬涵养”和“克己存诚”的德性工夫对于成圣的重要意义。朱熹强调,“道问学”和“尊德性”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共同奠定成就圣贤之路。在实践运用中,朱熹针对不同阶段的人、不同资质的人,会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指点。透过其教法的具体运用,可以具体而微地观察朱熹教法的特点。总之,通过对朱熹教法的研究,有利于深入理解理学工夫论,更聚焦、更深入地推动工夫论的研究;也可以对朱子的本体论和心性论,有更加透彻的了解,从而贯穿起朱子的整个哲学思想。同时,朱熹完整的教法体系,有利于指导当下人们的生活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