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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改善,私家车数量持续增长,交通问题日益突显,动态的“行”和静态的“停”成为公众渐渐关心的问题。“停”的问题之所以突出,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从自行车王国转向机动车大国的速度太过惊人,城市原有的计划只考虑了自行车,但没有考虑如何停车,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严重落后。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停车设施的公共投入不足。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是城市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基础,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直接影响到停车位的数量。近年来,政府大力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倡导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契约关系。本文主要围绕停车场建设PPP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对PPP模式概念分析和界定、公共停车场现有法律规范的梳理,基于对停车设施PPP模式案例的研究,分析讨论其中的法律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应对对策。首先,界定PPP模式概念,辨析其与特许经营等概念的区别,梳理近些年关于停车场建设PPP模式的法律规范,反映出政府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其次,在停车场是产业还是事业的讨论基础之上,探讨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主体制定法律规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合理性是什么,非是政府将基础设施建设交于私人部门完成,而有其法理依据:公物理论。在此基础上分析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范畴和私人部门的权利范围。再次,对停车设施PPP模式实施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最后,针对停车设施PPP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主要是从协议性质、政府违约、停车产业化等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