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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如何调整国有经济的相对规模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诚然以前的纯国有经济并不是一个最优选择,但因此转变为纯私有经济是否也会导致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本文论证以我国的初始的纯国有经济禀赋出发,希望借此来找到一个最优的国有经济在社会全部经济中的比重。本文分析国有经济的比重将从国有企业经济比重和国有资本经济比重两个方面入手。从国有企业来看,其相比于私有经济能充分利用社会分散信息的优势,国有企业经济总体上则存在信息局限,这导致市场竞争下国有企业经济比重会落至某一均衡水平,该水平构成了规范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经济比重上限。当国有资本经济最优比重超过这一上限时,超出部分的国有资本应以参股私有企业的方式存在。而国有资本经济比重的确定取决于对国有资本经济优势的发挥,后者通过国有资本收益的公共福利性分配来实现,这一分配既可以替代部分税收从而节省税收成本,又为政府优化长期经济提供了一个与税收互补的新手段。该水平确定了国有资本经济比重的下限。通过上述两者的确定可以得到一个最优均衡时的国有经济的水平。本文构造了一个混合经济的Ramsey模型,以求解政府为引导出最优增长而选择的最优税率以及由之决定的最优公共支出和国有资本经济最优比重等。另外,混合经济与纯私有经济的福利比较还表明,有税收成本时,前者不论在加总消费水平还是消费结构方面均优于后者。本文结论主要说明了以我国的初始禀赋点出发,转型为纯私有经济国家并不是一个最优选择,选择一个最优的国有经济比重才能达到全民福利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