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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重大调整和变化,我国适时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蓝图,聚焦互联互通,深化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成长,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企业在国际化成长过程中也不断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国际避税地为跨国企业国际税收活动带来显著成效,因此吸引众多“走出去”企业以国际避税地为“踏板”进行国际化经营,但相关经济活动却给各资本来源国的税收利益造成巨大冲击。对此,世界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都出台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来打击跨国企业通过国际避税地来偷逃税款,维护本国税收主权。本文探讨CRS共同申报准则和避税地经济实质法案等针对国际避税地的新规内容,通过理论分析和企业、政府的案例剖析,进而研究国际避税地新规对“一带一路”下本国企业“走出去”国际化经营的相应影响,并从税收角度对我国政府相应的税收政策和企业国际化经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通过分析国际避税地新规下的CRS共同申报标准和避税地经济实质法案具体内容及影响,结合当前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走出去”国际化发展,针对性的将国际避税地新规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所产生的影响进行阐述。在借鉴我国企业海底捞国际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国际避税地新规对其所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企业架构辨识、风险评估来使得相关影响更加生动具体、可理解,便于“走出去”企业在国际经营时进行借鉴。而美国作为国际税收制度的领导者,在充分分析美国税收法案和特朗普税改的基础上,为本国政府助力企业“走出去”以及公司国际化发展提供相关经验借鉴。最后,综合“走出去”企业和外国政府的实际案例基础,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体对国际避税地新规下我国企业“走出去”提出相应对策,使我国更好的建设发展“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