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构建

来源 :广东商学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hanfe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诉讼和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协商和互相让步,以终结诉讼为目的就有关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合意,从而使行政争议在平和的气氛中予以解决。行政诉讼和解具有多重性质,它既是诉讼行为,又是公法契约,同时还有私法契约的性质。和解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性,对保障人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正是其价值的最突出表现。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和解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而在行政诉讼中,两者意义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没有必要去讨论两者的区别。通过考察发现,在域外,尤其是法治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和解已是通行的制度,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通过对比分析,我国法院调解与域外诉讼和解有着很大的差别,法院调解制度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在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时,我们应立足现实,尽可能多地吸取域外的优良经验,但要避免不加批判的移植,更不能完全照搬我国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目前,我国已具备了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依据,即: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实体处分权;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不排斥和解;适用和解与保护公共利益不具有对立性;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因此,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着手从法官的作用、立法模式、对和解的限制、适用范围、程序及效力六个方面去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这是本文的落脚点所在。
其他文献
判例法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形式之一,自12世纪在英国产生以来,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至今仍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由于判例法制度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又是其区别于大陆法
本文从追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起源入手,阐述了该理论的内涵和特征,分析了该理论产生的历史和制度原因,总结出该理论的发展趋势,从而得出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应该借鉴该理论的可取之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拓展,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不断受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普遍认同,而程序选择权的赋予正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全球化浪潮的汹涌袭来,使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变革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种机遇和挑战加速了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是职务犯罪的重要表现之一。为了进一步完善滥用职权罪立法,加大对滥用职权罪的打击力度,需要从刑法哲学的角度对滥用职权罪立法的价值取向进行深入
带式输送机是一种重要的散状物料运输设备,而传动滚筒头架是带式输送机中最为重要的结构件之一,其强度状况影响到整个带式输送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用CATIA软件对带式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