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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通过使用武力制止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务行为,一直被认为是违法阻却事由,但我国《刑法》并未明确将警察职务行为规定为违法阻却事由,对此问题鲜有人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时有发生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造成执法相对人伤亡的案件,在全社会造成巨大影响,引发了公民对警察权力的担忧,也引发了警察对实施职务行为的困惑。在此情况下,对警察职务行为违法阻却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对理论和实践来说都至关重要。本文首先对警察职务行为的定义以及为何能够阻却违法的依据进行了研究。警察职务行为是警察根据法律行使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其中既包括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实施的行为,也包括基于上级的职务命令实施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依据,但警察职务行为并不是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依然要对其阻却违法成立的依据进行讨论,而关于这一问题,只有从法益保护的角度出发,运用法益衡量说的观点才能较为合理的回答。其次,对警察职务行为阻却违法的两个重要路径进行分析和研究。从时代变迁、法律发展、执法实践的角度,理清两个违法阻却路径的优劣。论述警察职务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应当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而在法律缺位、超出警察职务行为控制范围等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正当防卫的观点。充分认识警察作为特殊群体和一般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法律适用和处置方法的区别,有利于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使用合法的方式和手段保障自身安全,在降低自身伤亡的同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和嫌疑人权利。最后,对警察职务行为合法性要件进行了细化,从主体、法律依据、权限、程序、限度五个方面进行论述,同时论述了在实践中对于警察职务行为合法与否应当采用何种判断标准,为警察职务行为提供一个较为明确的界限。这样,不仅可以对警察职务行为加以规制,也有利于警察消除职务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疑虑,从而自信执法,更好的发挥警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