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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给付之诉中的请求金额是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的一种量化。诉讼请求金额一方面作为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标准;另一方面作为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所以在起诉时就要求原告将其确定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从立案到判决作出甚至到履行完毕一般均会有或长或短的时间差。原告的实际受损额有时会随着诉讼的进行而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利息请求金额确定又不利于保障原告的实体请求权。金钱给付之诉中的请求金额不仅仅包括借贷纠纷中的利息请求金额,还包括诸如租赁合同纠纷中的租金请求金额、劳动合同纠纷中的工资请求金额、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资金占用损失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中请求支付拖欠的报酬金额等等。立法并没有关于诉讼请求金额后续确定的规定。故本文以“借贷纠纷的利息”为例,考察最新的相关司法案例,归纳总结出司法实践中利息请求金额后续确定时间点的四种做法:一是利息算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二是利息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三是利息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四是利息算至欠款还清之日。然而,立法的空白以及司法实践做法的不统一,依然会使利息请求金额的后续确定与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无章可循。鉴于此,本文系统探究借贷纠纷中的利息请求金额后续确定问题。试图寻求这样一种科学有效的措施:既可以避免因当事人随意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而导致案件受理费的收取缺乏统一标准,又可以防止规避级别管辖问题,还可以对原告的实体请求权予以全面保障。旨在能够推广适用于金钱给付之诉中的请求金额,对司法实践中因金钱给付之诉中请求金额后续确定产生的问题之解决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