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征收是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前期工作,与被征收人、集体乃至国家利益息息相关。土地作为农村人口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农民提供了最为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土地一旦被征占,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从而严重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要把我国建设成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非常关注“三农”问题,为农民的生存与发展找到一个合适的出路。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问题早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的一个严重且突显的问题。但是,我国当前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出现了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与我国和谐社会的形象极为不符合,必然要对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给予密切关注,农民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十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在针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上,农民、社会集体乃至整个国家层面都希望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保障。具体来看,土地征收工作带有两面性,如果正确地行使土地征收权,可以增加社会的福利,并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地利用;而如果不正当地行使土地征收权,则可能会侵犯部分社会成员的财产权,从而引发失地农民的不满,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论文直面当前我国土地征收工作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征地权被滥用、征地补偿不公平、征地程序设计不合理、社会保障不健全等一些突出问题,并从经济利益驱动、农地产权制度、权力寻租以及政府观念意识等方面,对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一番较比深入剖析,进而有针对性地对如何化解当前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如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征收程序以及创新农地产权制度等方面,力求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着力构建和谐的土地征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