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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乡村建设总体来看成效不彰,其中的原因必定是历史和现实因素交错缠绕,而要想较为清晰具体地剖析乡村建设的困境及其原因,民族志研究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法。本研究基于跨度三年的田野调查,运用结构-能动性理论,结合城市与乡村、国家与社会、政府各层级之间的关系视角,对位于江苏中部的芦荡村的乡村建设情况尤其是其中的困境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此外,本研究还分析了芦荡村作为一个回汉杂居村,其族群性在乡村建设的背景下是如何展现的。基于本研究所做的人类学考察,基本认定目前该村的乡村建设正处于多重困境中,背后的原因包括村庄内外部行动者意愿和能力方面的欠缺、社会结构中的不利因素以及行动者与社会结构互动中的认知盲区等。权力的文化网络与组织网络都已失去的原子化乡村无以孕育村民的公共意识和自治意识,村民自治的虚化和村委会的行政化相互促进,使得村委会和村民都缺乏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尽管如此,村委会和村民还是有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和发家致富的目标做出的有利于乡村境况改善的行为。在当前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该村回民的族群性成为村两委和回民争取发展资源的象征资本和动员力量,体现出族群性的工具性特点,但回民和其他村民一样,都没有能够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体。为什么乡村建设的关键行动者(村两委和村民)都行动乏力,其背后既有结构性原因,也存在行动主体的能动性因素。结构性原因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结构及其衍生的鄙弃乡村的去农文化、压力型体制和形式主义的治理生态、行政化且悬浮化的村委会以及原子化且自治虚化的乡村社会,能动性因素主要是与现代性素养相关的行动者意识和能力方面的欠缺。乡村建设中普遍存在一个“谁的乡村建设”的问题,也就是村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确立,芦荡村的村民同样在乡村建设中没有发言权和主体性。首先应该无条件地承认村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那些无视村民的意愿与需求,强行改变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权力与资本合谋掠夺村庄的行为应该被制止。然后,还需要借助外部力量给村民赋能,助其自主,还要尊重各地乡村建设道路的自主探索。芦荡村周围有国家大型项目的进入,大型国有施工企业的出现虽然有利于当地村民和村庄的现代性转变,但却在与乡村社区的互动中陷入了观念和利益的冲突,甚至成为村民借机揩油的“肥肉”。由于乡村社会自组织力量的薄弱,国家无法在乡村实施普遍主义的项目制度,只能依赖基层政府采取特殊主义的资源分配模式,从而形成镇村两级之间可以借机分利的权力-利益网络;同样因为没能将村民组织起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国家资源输入与乡村的需求未能实现有机结合。国家委托的社会力量进入乡村虽然一定程度弥补了政府功能的短板,但是政府管制型的传统观念以及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的存在,导致社会组织辅助政府的功能没有被充分开发。该村由外来资本建立的商业组织的经营者的行动意愿较强,但驾驭市场经济的行动能力不足,尤其是不能整合村庄内外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源,导致经营岌岌可危。由外来知识分子创办的公益组织对乡村建设的参与主要体现在培养知行合一的乡村建设者的教育目标上,但教育目标和以学生自治为主的管理方式的结合度不高,导致学生的日常更像是远离尘嚣的个人修行,此外公益组织与村庄的联系很少,学生在村庄实施的项目未能深入村庄的肌理、切中村庄的需求。商业组织与公益组织都未能与村庄建立长久的互惠关系和情感认同。笔者主动承担起村史抢救工作,但只有一些破碎的个人记忆,集体记忆的缺乏与乡村公共空间的阙如有密切关系。抢救村史的工作未能得到村两委和村民的充分配合,这与他们对村史的价值认知有限有关,也与该村受以前历史影响缺少保存历史资料的习惯有关。芦荡村乡村建设的各类行动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动上的价值盲区。首先是没有坚持尊重乡村的总体性和主体性的乡村建设原则;其次是没有在不同行动者之间建立共识区域和互惠机制,未能加强行动者之间的合作来提高对结构的变革力;最后是没有注重乡村共同体的重建并培养村民的共同体意识。本研究对于辨析乡村建设中的阻碍因素,如何建构国家与社会、城市和乡村、政府各层级之间的均衡关系,如何提高乡村建设参与者的现代性素养方面具有一定的个案探索价值。本研究重在分析乡村建设中的困境的同时,也没有忽略希望所在,这对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社会平等的实现、对工业文明负面性的缓冲以及对人类终极前途的关怀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