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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剧和歌剧均脱胎于戏剧,是戏剧属概念下两个并蒂关系的分支,它们与戏剧之间是种属关系。本文是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地调查和分析,概括出两剧种风格差异的原因,以及通过对两剧种音乐和唱法的分析,找到一定的契合点,使我们在以后的演唱中能汲取两者的优点,互相补充发展。全文共四部分。第一部分对两剧种的历史渊源进行整理、分析、归纳。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从音乐本体的角度出发,对两剧种的艺术构成、音乐特征、以及唱法进行比较分析。戏剧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是文学、音乐、表演、舞蹈、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的的综合体。河南豫剧和真实主义歌剧同属音乐戏剧,但由于两者所依托的文化背景、哲学基础不同,因此两者艺术构成上也各有侧重。河南豫剧是“唱念做打”并重的、具有多元特征的戏剧音乐。而真实主义歌剧的艺术构成中,除了音乐,其它艺术构成元素都处于次级地位,是“用音乐写成的戏剧”。河南豫剧是中国戏曲声腔梆子腔系的一个剧种,是板腔体的组织形式。它有自己独特的板式结构,和由此构成的一套比较完整的音乐程式。而欧洲真实主义歌剧则是运用咏叹调、宣叙调等完成。由于两剧种审美情趣的不同,因此河南豫剧和真实主义歌剧在唱法上对发声、共鸣、声音位置的要求也有所不同。第四部分从文化背景、哲学基础、审美取向等角度对两剧种进行比较分析,先由共性看两剧种特征,后从音乐、文化等差异上反证两剧种形成的原因。全文从纵向阐述和横向比较角度出发,主要运用了调查法、音乐本体研究法、比较研究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