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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进入了刑事审判程序。而审判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程序,更多地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和教育理念。安徽省H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前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践状况显得相对滞后,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更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文章以2007-2011五年间H市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调查内容,全面研究分析了H市中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和改进措施。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H市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践的基本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2007-2011五年间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以及判决生效的人数,未成年人审判组织以及人员配备情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方式,社会调查情况,合适成年人参与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情况。文章第二部分主要总结了H市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审判人员队伍不稳定,知识结构单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未分案审理,社会调查内容不全面、形式化严重,合适成年人范围过窄、其权利义务不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行难。原因主要包括: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存在冲突、操作性不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衔接不配套、司法机关缺少协作,案多人少、司法资源匮乏。文章第三部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对策研究,提出对完善H市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改进措施。首先通过合理配置人员、保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教育培训、全力打造符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要求的复合型法官队伍等措施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组织。其次是健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和程序,要积极探索和实现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审理,扩展合适成年人范围、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引入社会调查员、进一步明确社会调查内容、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细化和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程序。最后要加强和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争取社会资源、积极完善政法和社会协作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