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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哲理小说家乔治·艾略特因受费尔巴哈等思想进步人士的影响,从青年时代就开始与宗教决裂,并拒绝上教堂。她与形而上学的看待宗教的方式决裂,认为形式主义的宗教神学是狭隘的,排外的、不宽容的。她不堪忍受神对人的压抑,对神权、神学、教会采取了激烈的批评和否定态度,对带有惩罚意味的宗教教条以及宗教崇拜仪式予以拒绝。 然而,艾略特从小受到的宗教传统的熏染,使她在思想上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她的一生中,她都试图在心中确立起一种对上帝的态度。她既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又充满了对基督教的怀疑和叛逆;她既不信上帝,又对一切虔诚的宗教感情寄予深切的同情与理解;她既无法完全接受基督教,也无法完全抛弃上帝和宗教。在她的作品中,她对上帝的质疑与依赖彼此共存,相互交织。 事实上,乔治·艾略特的小说就是一个宗教的世界,在她的小说中无处不存在上帝的影子:对她所处时代所推崇的宗教神学中“上帝”的指责、对原始状态中的宗教信仰的称颂以及上帝对人类的爱与人对上帝的爱。在批判宗教神学及形式的过程中,乔治·艾略特逐步形成了自己以人为本和以爱为核心的基本宗教思想。在她的心目中,上帝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只不过上帝的概念和宗教信仰的实质已发生了变化。对她而言,上帝是一种超自然的原始力量,体现着宇宙世界的绝对价值和最高原则。因此,她心目中的上帝是一个不同于基督教的上帝,一个从自身的认识来感知的上帝。她的宗教是一切从感情出发,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宗教。 艾略特认为,爱是存在的标准,是人的本质的完整体现。只有有所爱的人, dA 硕士学位论文 \yi’l-*xM V:\引【厂F『11团引> 才是存在的,什么都不爱就等同于什么都不是。人的本质离开了爱永远无法显 现。因此,她“爱”的宗教是摒弃一切形式主义的宗教,是纯粹倩感的宗教。 爱的宗教可以使人在爱中找到自己感情的满足,揭开自己生命的谜,达到自己 生命的终极目标,从而,在爱中获得那些基督徒在信仰中所寻求的东西。乔治哎 略特在作品中用大量的篇幅进行道德说教、描写有关上帝的主题,从她的小说 寓意到主人公的言行,从罪恶到道德,无处不渗透着基督宗教信仰的核心,“爱 上帝”和“爱邻人”。本文从乔治·艾略特的生平入手,以她的作品为依据来分 析她对于宗教的独特理解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