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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共产品和区域性公共产品概念经过国内外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已日益成为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理论工具。通过梳理和分析不难发现两者都包含着共同元素,即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供给路径和供给原则。当这四大元素在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保持着长期的稳定时,则其整合可以称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鉴于此,本文尝试借助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供给路径和供给原则四大元素构建出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理论框架,并以之作为全文的理论支撑。
笔者认为,东亚传统的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亟需转变。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东亚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是一种以美、日为主导的大国供给模式。美国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向东亚国家提供金融稳定、经济援助、自由贸易和投资等经济公共产品;而日本作为雁行发展模式中的“首雁”,通过资金、技术以及产业转移的方式实现东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东亚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东亚这种传统的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将其中的弊端和不足彻底暴露出来。东亚国家需要摆脱完全依赖美、日大国供给的被动局面,亟需从大国供给模式向区域内国家合作供给模式转变。近几年,东亚国家间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迅速,为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契机。中国——东盟双方以自贸区为平台,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建立贸易、投资以及金融等机制,实现双边经济公共产品的合作供给,这是东亚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可以为东亚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的合作供给提供借鉴。
未来,东亚新的区域性经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为:供给主体从东亚区域内国家与美国的合作向以中、日为主导的东盟10+3合作迈进,供给内容包括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全面经济合作机制,供给路径由易到难、从国家间合作供给到区域多边合作供给推进,遵循渐进主义、实用主义、平等、互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