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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日益发展和完善,公司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要求日益提高,职业经理人应运而生并逐渐形成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给公司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动力支持。由于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理人利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促使公司经营目标偏离并为己服务。因此,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的经理人监督约束机制已势在必行。 本文首先从经理的法律地位入手,引出经理具有多元化角色的特殊性,结合约束机制的一般理论基础,得出对经理进行约束的必要性。本文以目前国内外已有的经理约束机制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直接约束机制和间接约束机制)为样本,逐一进行效果分析。同时通过研究我国经理约束机制的现状,阐明了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司健康发展的有效经理人约束机制。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在提出本文的选题后,对相关研究状况进行评述,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第二部分,提出公司经理的概念具有两层核心含义,继而分析经理的法律地位及其特点,即公司经理具有多元化角色即公司机关、公司代表、代理人以及雇员多重身份,并基于经理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提出对经理进行约束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经理约束机制的构建。分别有两大模式:直接约束机制和间接约束机制。其中直接约束机制包括合同约束机制、章程约束机制和机构约束机制。间接约束机制包括法律约束机制、市场约束机制、经理人协会约束机制和媒体约束机制。通过逐一进行效果分析,笔者提出我国对经理的机构约束机制尚有不足,需要重构机构约束机制。同时法律约束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股东诉讼机制。 第四部分,对我国公司经理约束机制立法完善的建议。主要包括机构约束机制的重构;在法律约束机制中完善股东诉讼机制(包括股东直接诉讼机制和股东派生诉讼机制);另外在通常的经理人激励机制中的薪酬制度下有待于加强对经理人的薪酬约束,笔者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两处:一是研究的视角比较新。通常来说,研究经理人的地位比较多见,而研究经理的约束机制并不多见。经济学中有比较多的是研究经理